針對上海黃金交易所10月22日發布的《關于媒體不實報道的聲明》,《財新周刊》積極做出回應,今日發出關于《百億假黃金騙貸》的更正與致歉,以下為全文:
2019年10月21日出版的《財新周刊》(2019年第40期)刊登報道《百億假黃金騙貸》,其第13自然段稱,“博源礦業也成為上海黃金交易所的指定供貨單位”,經核對存在事實錯誤,河南省靈寶市博源礦業有限公司并非上海黃金交易所的指定供貨單位,上海黃金交易所此前已就此做過聲明,對此重要事實,本刊記者編輯僅采信了涉案企業官網信息,采寫和把關核實不足,特此更正,并向上海黃金交易所和讀者深表歉意。
《財新周刊》編輯部
2019年10月22日